分类名称 | 普通食品原料 |
中文名称 | 白毛银露梅(华西银腊梅(药王茶)) |
拉丁名称 | Potentilla glabra Lodd. var. mandshurica (Maxim.) Hand. -Mazz |
数据来源 | http://www.nhc.gov.cn/sps/s3585/201412/c526c1d8e8cd4c2b9ee6d2a1a135dbc2.shtml |
基本信息 | 陕西省卫生计生委: 你委《关于将华西银腊梅(药王茶)列为普通食品管理的请示》(陕卫监督函〔2014〕273号)收悉。经研究, 现回复如下: 一、“华西银腊梅”是蔷薇科委陵菜属植物,规范名称应当为“白毛银露梅(Potentilla glabra Lodd. var. mandshurica (Maxim.) Hand. -Mazz)”。 二、根据《食品安全法》和《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同意你委将白毛银露梅作为有传统食用习惯的普通食品管理的意见。 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标准的规定,并按照规范名称进行标注。 专此函复。 |
批准日期 | 2014-11-19 |
公告号 | 国卫办食品函〔2014〕1075号 |